腾讯与360恶战已危害网络公共安全

2010-11-07 13:42:40      感谢 SylarDU 的投递      分类:ITSylarDU 发布

 

QQ到底有没有侵犯用户隐私?如何从法律上定性腾讯与360的行为?

今天在中国社科院法学所举办的研讨会上,专家认为,此次事件已经不是两家公司之间的恶战,而是关系广大网民的网络公共安全事件,政府部门应当正面回应,以防恶性事件再次发生。

事态不断升级

11月3日晚,腾讯决定让QQ用户二选一。今天,金山、搜狗、傲游、可牛、百度5家公司联手宣布,将不兼容360系列软件。腾讯和360之间的纠纷已经不单单是两家公司之间的恶战,成了互联网企业的打群架。

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邹海林表示,腾讯明知其用户中不少人安装了360软件,如果卸载会失去安全保护,但仍然让用户二选一,这是用自己的技术手段强迫别人选择,这种行为不能容忍。

“从腾讯做出决定起,腾讯360恶战就成了危害网络公共安全事件。”邹海林说,“两家公司有争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不能危及用户的网络安全,危及整个互联网安全。”

而自从腾讯让二选一以来,事态不断升级。除了消费者提起诉讼外,也有律师提起反垄断申请,呼吁监管部门介入。

今天,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正伟向国家工商总局寄出举报信,建议对两个公司的反不正当竞争行为、滥用支配地位和两个公司阵营的垄断协议进行纠正和处罚。

董正伟告诉记者,微软、阿里巴巴、百度等软件行业巨头和互联网企业都参与其中,腾讯360事件已成为中国市场经济中迄今为止最大的不正当竞争和垄断经营案件。

政府应该严厉处罚

在两家公司的恶战中,360有没有违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腾讯让用户二选一的做法有没有违反反垄断法,是此次事件法律界人士关注的焦点。

与会专家认为,360有没有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诋毁QQ商誉,要看QQ有没有侵犯用户隐私。

工信部电子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高级分析师陈新河表示,QQ有没有侵犯用户隐私目前很难认定。因为要看三点:QQ有没有扫描用户电脑硬盘,有没有回传信息,回传信息后用来做什么,是用于自身研发还是广告业务,要认定QQ侵犯用户隐私需要更多的证据。

那么,腾讯有没有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呢?

社科院法学所副研究员黄晋认为,QQ拥有6亿客户,二选一的做法明显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附加不合理条件的规定和反垄断法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规定。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竞争法专家吴宏伟认为,腾讯没有正当理由强制交易,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嫌疑。

“不只是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董正伟告诉记者,“两家公司都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

在他看来,两公司分别在杀毒软件和即时通讯市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360对QQ不兼容、对其他杀毒软件进行排斥,并与MSN、阿里巴巴等企业达成默契实施垄断协议,捆绑数亿用户帮助MSN、阿里巴巴等推广软件、削减QQ份额,违反了反垄断法。此外,未经司法审判直接制裁限制QQ用户并诋毁腾迅,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

而腾讯捆绑用户、强制用户二选一,以及与金山卫士、卡巴斯基、可牛免费杀毒、Avira AntiVir等企业达成默契垄断协议的行为,也违反了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

邹海林表示,这次突发事件不亚于一次自然灾害事件,政府应该予以严厉处罚。

在研讨会上,也有专家认为,要认定腾讯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很难,相关市场的范围是即时通讯市场还是互联网市场呢?

两家公司的恶战,损害的是广大用户的利益。目前,已有消费者提起诉讼。专家认为,QQ用户和360用户都涉及到侵权问题,虽然软件、QQ是免费的,仍然能够依据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起诉。

但是,由于个人力量远远不能对抗一个市值几千亿元的大企业,专家建议专业人士和机构提起公益诉讼。

法制日报北京11月5日讯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

新闻来源     http://www.legaldaily.com.cn/index_article/content/2010-11/05/content_2341848.htm?node=5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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